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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规定:本国公民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宗教、信仰、教育程度,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,承认本章程的,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,成为红十字会会员。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。在我区有36万多名红十字会员,青少年会员占到一半以上,他们已经成为红十字运动中的重要力量。
2002年5月自治区红十字会与教育厅成立了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委员会,根据教育部和红总会共同下发的《学校红十字工作规则》,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。通过组织会员参加"春蕾杯"
征文,举办青少年夏令营,开展艾滋病青年同伴教育,参与国际交流等形式多样的活动,学校红十字工作已经成为学校开展思想品德教育,培养助人为乐精神,普及卫生与健康等相关知识的有效途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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